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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卡州法典

以下所列的法规与南卡罗来纳州法律法典有关联大会网站在每届立法会议后更新。

S.C.法典§63-7-儿童保护和永久性

第一条。一般规定

§63-7-10。目的。
§63-7-20。定义。
§63-7-25。家庭外照料儿童;适合年龄或发育的活动。
§63-7-30。寻求援助。
§63-7-40。被遗弃婴儿的安全天堂。

第三条。识别、调查和干预

Subarticle 1。识别和报告儿童虐待和忽视
§63-7-310。必须报告的人员(强制记者)。
§63-7-315。针对员工举报虐待儿童或忽视儿童的不当解雇而提起的民事诉讼。
§63-7-320。通知;转移;指定军事官员通知。
§63-7-330。资料保密。
§63-7-340。以前的报告。
§63-7-350。报告缺乏调查。
§63-7-360。强制向死因裁判官报告。
§63-7-370。家庭暴力报告。
§63-7-380。未经父母同意的照片和x光片;公布医疗记录。
§63-7-390。记者责任豁免。
§63-7-400。社会服务责任豁免司。
§63-7-410。未报告;处罚。
§63-7-420。特权通信的废除;例外。
§63-7-430。恶意报道的民事诉讼。
§63-7-440。故意作出虚假报告。
§63-7-450。社会服务部向公众提供信息。
Subarticle 3。紧急保护性监禁
§63-7-610。全州管辖。
§63-7-620。紧急保护性监禁
§63-7-630。社会服务部通知书。
§63-7-640。初步调查。
§63-7-650。安置前风险评估;O获得亲属养父母许可的机会。
§63-7-660。接受法定监护权。
§63-7-670。把孩子还给父母;选择程序。
§63-7-680。紧急保护性拘留延期
§63-7-690。相对位置。
§63-7-700。紧急保护性监禁程序
§63-7-710。合理理由听证会。
§63-7-710 (c)。委任诉讼监护人及合理理由聆讯律师。
§63-7-710 (e)。案情/免职聆讯的时间表
§63-7-720。合理努力防止拆除。
§63-7-730。子女与亲属的快速安置。
§63-7-735。成为持牌亲属养父母的权利。
§63-7-740。单方面紧急保护性监禁
§63-7-750。医生或医院可扣留儿童;民事豁免权。
§63-7-760。协议。
§63-7-765。要求向亲属护理提供者披露信息。
§63-7-770。要求向住宅卫生设施披露信息。
Subarticle 5。社会服务署的招聘及调查工作
§63-7-900。本款目的。
§63-7-910。本署的职责。
§63-7-920。调查和案件认定。
§63-7-930。分类类别。
§63-7-940。使用无根据的案件信息。
§63-7-950。扣留医疗保健。
§63-7-960。服务的整合和交付。
§63-7-970。被监禁妇女的孩子。
§63-7-980。海关与执法部门的合作。
§63-7-990。进入性犯罪者登记处。
Subarticle 7。机构虐待和忽视
§63-7-1210。机构虐待调查部门。
§63-7-1220。DJJ和DSS机构虐待案件的SLED调查。
§63-7-1230。即时登记被确定为虐待儿童人士的姓名中央登记册;通知;挑战。
Subarticle 9。指定案件的行政上诉
§63-7-1410。目的。
§63-7-1420。司法判决的上诉。
§63-7-1430。注意和被倾听的机会。
§63-7-1440。司法审查。
Subarticle 11。司法程序
§63-7-1610。司法管辖区及地点。
§63-7-1620。儿童的法律代表。
§63-7-1630。听证会通知。
§63-7-1640。家庭的保护。
§63-7-1650。不移除服务(干预行动)。
§63-7-1660。移除服务。
§63-7-1670。治疗计划。
§63-7-1680。批准或修改图则(配售图则)。
§63-7-1690。安置计划,药物滥用问题。
§63-7-1700。永久计划听证会。
§63-7-1710。终止父母权利的标准。
Subarticle 13。虐待和忽视儿童中央登记处
§63-7-1910。目的。
§63-7-1920。中央档案室维护部。
§63-7-1930。申请入职中央登记处。
§63-7-1940。法院命令安置在中央登记处虐待和忽视儿童
§63-7-1950。请求更新记录。
§63-7-1960。销毁某些记录。
§63-7-1970。发布信息。
§63-7-1980。对中央登记处放映。
§63-7-1990。记录和信息的保密和公开。
§63-7-2000。保留和公开无根据案件的记录。
§63-7-2010。年度报告。

第五条。寄养

§63-7-2310。保护和培养寄养儿童。
§63-7-2320。亲属寄养计划。
§63-7-2330。安置在亲戚家里。
§63-7-2340。指纹审查。
§63-7-2345。支付联邦调查局指纹审查费用。
§63-7-2350。对寄养或收养安排的限制。
§63-7-2360。未成年性犯罪者安置。
§63-7-2370。向养父母披露资料。
§63-7-2380。寄养父母培训。
§63-7-2390。未投保损害赔偿。
§63-7-2400。可能被安置在寄养家庭的寄养儿童数量。

第七条。终止父母权利

§63-7-2510。目的。
§63-7-2520。管辖。
§63-7-2530。申请程序。
§63-7-2540。请愿书内容。
§63-7-2550。呈请送达。
§63-7-2560。律师代理;诉讼监护人。
§63-7-2570。理由(终止父母权利和孩子的最大利益)。
§63-7-2580。永久秩序。
§63-7-2590。(终止父母权利)令生效。
§63-7-2600。机密性。
§63-7-2610。对收养法的影响。
§63-7-2620。法律建设。

S.C.法典§63-9——收养
第一条。南卡罗来纳州收养法案

Subarticle 1。一般规定
§63-9-10。短标题。
§63-9-20。立法目的。
§63-9-30。定义。
§63-9-40。管辖;聚会地点
§63-9-50。可能被收养的儿童。
§63-9-60。可领养人士。
§63-9-70。禁止安置、收养儿童的广告;异常;处罚。
§63-9-80。要求向准养父母披露信息。
Subarticle 3。同意及放弃
§63-9-310。必须同意或放弃的人士。
§63-9-320。不需要给予同意或放弃的人。
§63-9-330。同意与放弃的形式与内容。
§63-9-340。签署同意和放弃。
§63-9-350。撤回同意或放弃。
§63-9-360。同意和放弃证明。
§63-9-370。领养儿童,由发展支援服务机构监护。
Subarticle 5。调查及报告
§63-9-510。临时安置和监护被收养人。
§63-9-520。调查和报告。
Subarticle 7。司法程序
§63-9-710。收养申请书;使用假名。
§63-9-720。指定诉讼监护人。
§63-9-730。收养程序通知。
§63-9-740。支出分项核算。
§63-9-750。最后的听证会。
§63-9-760。最终法令的效力。
§63-9-770。对最终订单的攻击;上诉。
§63-9-780。听证会和记录的保密。
§63-9-790。修改出生证明。
Subarticle 8。负责父亲注册处
§63-9-810。国家利益;注册的目的。
§63-9-820。注册成立;定义;父权要求;颁布规章;未经授权的使用。
Subarticle 9。外国收养
§63-9-910。外国收养。
§63-9-920。外国收养法令之效力。
Subarticle 11。继父母,亲属和成人收养
§63-9-1110。继父母或亲属收养。
§63-9-1120。成年人收养。

第三条。州收养服务

§63-9-1310。目的声明。
§63-9-1320。DSS收养计划仅限州公共收养计划。
§63-9-1330。DSS管理程序。
§63-9-1340。儿童局调任;监控位置。
§63-9-1350。DSS获得认证。
§63-9-1360。亲生父母资料手册;等待期。
§63-9-1370。收养服务费。
§63-9-1510。全州收养交换。

第七条。确保收养的补充福利

§63-9-1700。短标题。
§63-9-1710。目的。
§63-9-1720。定义。
§63-9-1730。项目建立。
§63-9-1740。养父母须知。
§63-9-1750。合格标准。
§63-9-1760。合格的孩子。
§63-9-1770。养父母;补充福利的性质。
§63-9-1780。获得补充福利的资格。
§63-9-1790。审查决定。
§63-9-1800。替代照顾者的好处。
§63-9-1810。颁布规章的权力。

第九条。州际收养和医疗援助契约

§63-9-2000。紧凑的授权。
§63-9-2010。紧凑的内容。
§63-9-2020。附加条款。
§63-9-2030。医疗援助鉴定。
§63-9-2040。遵守联邦法律。
§63-9-2050。处罚。

第十一条。州际儿童安置协约

§63-9-2200。紧凑的制定。
§63-9-2210。对孩子的经济责任。
§63-9-2220。“适当的公共机构”的定义。
§63-9-2230。“接收国的适当权力”的定义。
§63-9-2240。与其他协约国家的协定。
§63-9-2250。访问,检查协议。
§63-9-2260。其他州的位置。
§63-9-2270。安置不良儿童。
§63-9-2280。“行政主管”的定义。
§63-9-2290。颁布州际收养和寄养程序。

S.C.法典§63-11-儿童服务机构
第五条。监护人诉讼程序
§63-11-510。诉讼监护人的责任。
§63-11-520。禁止被指定为诉讼监护人的人。
§63-11-530。代表儿童最大利益的诉讼监护人;R自愿诉讼监护人的移除。
§63-11-540。获取信息和记录的权利。
§63-11-550。记录及资料保密
§63-11-560。诉讼监护人责任豁免。
§63-11-570。基金。

第七条。寄养服务检讨委员会
§63-11-700。儿童寄养审查司;董事会。
§63-11-710。地方审查委员会。
§63-11-720。地方委员会的职权。
§63-11-750。参与虐待和忽视儿童的诉讼程序。

S.C.法典§16-3-侵害人身罪
第一条。杀人
§16-3-85。虐待儿童杀人;定义;损失;量刑
§16-3-95。对儿童造成或允许对儿童造成重大身体伤害;损失;定义;体罚与交通事故例外。

第七条。攻击和犯罪性行为
§16-3-600。袭击和殴打;定义;犯罪程度。
§16-3-600 (B)(1)。严重严重的袭击和殴打罪。

§16-3-600 (C)(1)。一级人身攻击罪。
§16-3-600 (D)(1)。二级人身攻击罪。
§16-3-600 (E)(1)。三级殴打罪。
§16-3-651。性犯罪行为;定义。
§16-3-652。一级犯罪性行为。
§16-3-653。二级犯罪性行为。
§16-3-654。第三阶段的犯罪性行为。
§16-3-655。与未成年人的犯罪性行为;加重、减轻情节的;处罚;惯犯。
§16-3-656。性犯罪行为;有犯罪意图的攻击。
§16-3-657。性犯罪行为;受害者的证词无需证实。
§16-3-659。性犯罪行为;14岁以下的男性不被认为没有能力犯下强奸罪。
§16 - 3 - 659.1。性犯罪行为;受害人性行为证据的可采性。
§16-3-740。对若干已定罪罪犯进行乙型肝炎及爱滋病病毒测试。
§16-3-750。要求受害者接受测谎仪检查。
§16-3-755。性电池与一个学生。

第八条。儿童的性表现
§16-3-800。定义。
§16-3-810。引诱儿童进行性表演。
§16-3-820。儿童性表演。

第九条。绑架
§16-3-910。绑架。

第十三条。犯罪受害人的赔偿
§16-3-1350。性犯罪行为或儿童性侵受害者的法医学检查。

第十五条。受害人及证人服务
§16-3-1505 - 1569。受害人及证人服务。
§16-3-1550 (E)。非公开法庭或录音证词。

S.C.法典§16-15-违反道德和正派
第一条。各种各样的犯罪
§16-15-20。乱伦。
§16-15-120。鸡奸。
§16-15-130。有伤风化的暴露。

第三条。淫秽,对未成年人有害的材料,儿童剥削和儿童卖淫
§16-15-305。传播、获取或宣传淫秽物品不合法;定义;处罚;淫秽物品指定违禁品。
§16-15-335。允许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本条禁止的任何行为;处罚。
§16-15-342。教唆未成年人犯罪;防御;处罚。
§16-15-345。传播啊禁止向18岁以下的人提供材料;处罚。
§16-15-355。传播啊禁止向12岁或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供材料;处罚。
§16-15-385。传播有害物质对未成年人的伤害和对未成年人的有害行为的定义;防御;处罚。
§16-15-387。雇用18岁以下的人以露骨的裸体出现在公共场合;年龄错误;处罚。
§16-15-395。一级S未成年人的性剥削;假设;防御;处罚。
§16-15-405。未成年人二级性剥削的定义;假设;防御;处罚。
§16-15-410。未成年人三级性剥削的定义;假设;防御;处罚。
§16-15-415。促进未成年人卖淫的定义;防御;处罚。
§16-15-425。参与未成年人卖淫的定义;防御;惩罚. .

S.C.法典§16-17-违反公共政策
第七条。各种各样的犯罪
§16-17-490。促成未成年人犯罪。
§16-17-495。保管的干扰。
§16-17-510。引诱入学儿童不上学。

S.C.法典§17-23-答辩及审讯
§17-23-175。受理12岁以下儿童的庭外陈述;D信誉度的确定;给对方的通知。

S.C.法典§19-1-证据:总则
§19-1-180。某些儿童的庭外陈述。

S.C.法典§23-3-最高法院执法科
第七条。性犯罪者登记册
§233-400 - 525。性犯罪者登记。
§23-3-465。住校学生宿舍。
§23-3-535 (B)。限制部分性犯罪者的居住地点。
§23-3-540。电子监控;报告监控设备损坏或拆除监控设备;点球。
§23-3-545。故意违反主动电子监控条款或条件定罪的效力。

S.C.法典§44-29-传染病和传染病
§44-29-60。被宣布对公众健康有危险的性传播疾病;他人感染性传播疾病。
§44-29-145。让他人感染艾滋病毒的惩罚。

S.C.法典§44-48-性暴力掠夺者法案
§44-48-10-170。性暴力侵犯者的非自愿民事承诺。

S.C.法典§44-53-毒药、药物和其他受管制物质
§44-53-378。让孩子接触冰毒。

S.C.法典§63-5-儿童的法律地位
第一条。亲子关系
§63-5-70。对儿童的非法行为。
§63-5-80。虐待儿童。

S.C.法典§63-7-儿童保护和永久性
第三条。Subarticle 3。紧急保护性监禁
§63-7-760。(跨部门)协议。
第三条。Subarticle 5。发展支援服务主任的入职及调查工作
§63-7-920 (C)。面试次数和地点。
§63-7-980。发展保障部与执法部门的合作。

S.C.法典§63-11-儿童服务机构
第三条。儿童权益倡导中心
§63-11-310。儿童倡导中心。
§63-11-1940。(儿童死亡科)的宗旨及职责。
§63-11-1950。(儿童死亡谘询委员会)的宗旨及职责。
§63-11-1970。公开资料。

S.C.法典§63-19-青少年司法法典
第一条。一般规定
§63-19-10。短标题。
§63-19-20。定义。
§63-19-30。其他国家机构;既存义务。

第三条。青少年律政司
§63-19-310。部门创建。
§63-19-330。董事的政策制定职责;执行。董事的职责。
§63-19-340。年度报告。
§63-19-350。社区服务。
§63-19-360。制度服务。
§63-19-370。不同学科间的协议;拨款收入的保留。
§63-19-380。特殊学区指定。
§63-19-390。治安官和巡警。
§63-19-410。费用。
§63-19-450。青年产业计划。
§63-19-460。自愿参与计划。
§63-19-480。受害人罪行赔偿基金。
§63-19-490。颁布规章的权力。

第五条。少年假释委员会
§63-19-610。董事会。
§63-19-620。移除成员。
§63-19-630。军官;规则和程序。
§63-19-640。补偿。

第七条。拘留和拘留
§63-19-810。抚养孩子。
§63-19-820。户外位置。
§63-19-830。拘留听证;放映。
§63-19-840。拘留家庭;临时照顾和监护。
§63-19-850。送往拘留所。

第九条。诉讼程序的开始和开始
§63-19-1010。录取和试用期。
§63-19-1020。提起诉讼。
§63-19-1030。Prehearing调查。
§63-19-1040。贫困的防御。

第十一条。管辖权转移
§63-19-1210。管辖权转移。

第十三条。法院的处置权
§63-19-1410。裁决。
§63-19-1420。吊销驾照。
§63-19-1430。青年导师法案。
§63-19-1440。的承诺。
§63-19-1450。患有精神疾病或智力迟钝的青少年。
§63-19-1460。治安官让渡。
§63-19-1470。成人的承诺。

第十五条。部门承诺职责
§63-19-1610。独家护理;地方政府设施使用费用。
§63-19-1620。进一步治疗;教育。
§63-19-1630。机构转移。
§63-19-1640。休假。
§63-19-1650。青少年罪犯转移。
§63-19-1660。干扰。
§63-19-1670。违禁品。
§63-19-1680。子女抚养费。

第十七条。假释及善后照顾
§63-19-1810。放行决定。
§63-19-1820。少年假释委员会;审查和出现程序。
§63-19-1830。在董事会前的法律代表。
§63-19-1840。安置调查。
§63-19-1850。有条件释放;搜查及检获。
§63-19-1860。有条件释放违反。
§63-19-1870。撤销有条件释放。
§63-19-1880。缓刑的谋士。

第十九条。少年记录
§63-19-2010。记录。
§63-19-2020。机密性。
§63-19-2030。执法记录。
§63-19-2040。发布信息。
§63-19-2050。删除官方记录呈请书。

第二十一条。州际青少年契约
§63-19-2220。州际青少年契约。

第二十三条。未成年人犯罪
§63-19-2410。虚报剧院入场年龄。
§63-19-2420。在台球室里闲逛。
§63-19-2430。玩弹球。
§63-19-2440。购买、消费或拥有啤酒和葡萄酒。
§63-19-2450。酒精饮料的购买、消费或持有。
§63-19-2460。家庭酒精饮料;宗教使用例外。


挑战传统。创建例外。没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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