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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的法律

南卡罗来纳州法官委员会

该委员会最初于1994年根据南卡罗来纳儿童家庭组织成立,该组织是南卡罗来纳社会服务部和南卡罗来纳联合之路的合作伙伴。该委员会的成立是为了关注儿童保护制度的法律程序。虽然最初的概念是由律师和法官组成的委员会,但法官委员会的成员后来扩大到包括法院行政办公室、社会服务部和其他儿童服务机构的代表。

法官兼律师委员会支持的一项主要成就是颁布了1996年儿童保护改革法案.该法案规定了为寄养儿童举行家庭法庭永久计划听证会的要求。它规定了执行儿童永久居留计划的最后期限,并压缩了所需听证会的时间框架。该法案扩大了终止父母权利的理由,将虐待儿童中央登记处与发展支助司内部数据系统分开,并作出了许多其他改变,改善了对儿童及其家庭的司法管理。

法官兼律师委员会还确定,需要为参与涉及虐待和忽视儿童的家庭法庭诉讼的律师和其他专业人员提供更多的培训和援助。法官-律师委员会的努力促成了南加州大学法学院儿童法律中心(前身为儿童法律办公室)的建立。儿童法律中心成立于1995年,是一个全州范围内的培训和资源中心,为家庭法院中涉及儿童保护案件和成人虐待儿童刑事起诉的专业人员提供培训。儿童法律中心现在为律师、法官和监护人提供广泛的培训和技术援助诉讼代理人、发展支援服务个案工作者、执法人员和其他参与儿童福利诉讼的专业人士。

继南卡罗莱纳儿童家庭赠款之后,法官-律师委员会继续监督儿童保护案件的法律程序,并提出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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