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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法学院

雇用学生雇员的教职员说明

法律专业的学生在上课期间每周最多可以工作15小时。大学规定,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院系工作的学生每周工作时间加起来不得超过20小时。在暑期课程期间,未入学的学生每周最多可以工作25小时。

所有的招聘都是通过PeopleSoft的HCM系统完成的,系统中反映的信息必须符合上述参数,以便学生成为员工。例如,如果一名学生在寻求被法学院雇用的同时,每周在另一个部门有20个小时的活跃职位,则在仁科HCM系统内纠正这一差异之前,他们将不符合就业资格。当这些差异出现时,每个学生都有责任纠正它们。

Ronee伍德利负责所有学生的招聘。每学期,在导师通过电子邮件Ronée确认每个学生的就业情况后,学生将被录用。此电子邮件应包含以下信息:

为教师

  • 学生的名字
  • 每周工作小时数

请注意,每位教师每学期都有长达12周(每周15小时)的RA。在夏季,教师每周可获得最多25小时的RA(如果上课则为15小时)。如果一名教员正在从事一个特殊项目,随后需要在每周分配的15小时之外雇佣多个助理,该教员应直接联系副院长科林·米勒(Colin Miller)获得批准。如果请求被批准,Dean Miller将通知Ronée。

学生无法开始工作直到他们的招聘包得到人力资源部门的最终批准。一旦人事部门批准招聘学生,Ronée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主管和学生。所有学生员工已被要求在下周一中午之前提交他们每周的工作时间,以便他们的时间表按时获得批准。

HR创造了一个新的学生就业网页,为学生及导师提供有关大学就业的指引及资源。

导师

  • ASP导师他们按小时计酬,需要将每周的工作时间提交到iTAMS系统进行审批。
  • LRAW导师他们有薪水,不需要在iTAMS中提交每周的工作时间。

部门学生雇员

学生可以在任何时间开始或结束就业,只要资金在部门预算内可用。招聘部门必须提供Ronée学生的姓名,每周工作的小时数,聘期(开始和结束日期)和导师的姓名。

工读生

勤工俭学(WS)学生的就业开始和结束日期由财政援助办公室决定。WS学生可以在该日期范围内的任何时间开始或结束工作,但不允许在这些指定日期之前或之后工作。

WS学生必须在PeopleSoft HCM系统中获得积极的勤工学习奖励,才能有资格获得勤工学习就业。如果学生在系统内没有积极的勤工俭学分配,Ronée将不会继续聘用。学生有责任直接与经济援助办公室合作,纠正任何出现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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